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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粮食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31 12:05     来源: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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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粮发〔201750

 

各县(市、区)粮食局:

  为全面规范全市粮食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更好地优化各级粮食部门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728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编制和优化粮食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粮食局

                                     2017713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本局机关各科室

玉林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7713日印发

编制和优化玉林市粮食部门行政权力

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函〔201728号)的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市粮食部门各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程序严密、全程公开、监督有力、服务便捷,为粮食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商务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设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权力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坚持高效便民。进一步简化优化粮食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企业和公众办事。

  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粮食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照设市、县(市、区)粮食部门权责清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予、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粮食部门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应对、有效链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531日前)

  玉林市粮食局制定印发粮食部门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6-7月中旬)

  各设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680号)公布的自治区粮食局权责清单和粮食流通领域各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各县(市、区)粮食部门应当依法保留的各项行政权力,同步开展各市县粮食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优化工作。对经确认保留的10类行政权力,依照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设区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决定、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报至上一级粮食主管部门审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7月中旬-10月)

2017825日前,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至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报送至自治区粮食局审核;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直接报送自治区粮食局审核。自治区粮食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审核,调控处、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具体负责审核相应行政许可的内容,监督检查处具体负责审核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内容。自治区粮食局于2017915日前给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反馈书面意见。自治区粮食局审核时,须确保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统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链接”。(责任单位:各设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12月底前)

  各设市、县(市、区)粮食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征求本级编办、法制办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本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各设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五)总结考评阶段(20182月底前)

  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牵头单位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并于20182月底前将总结考评情况报自治区粮食局。

  (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

  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局粮食部门窗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负责人名单(包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715日前报玉林市粮食局;联系人:邓杰文,电话:0775-2825866,邮箱:ylls2825866@163.com

  (二)加强培训宣传

  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形式,实现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按照自治区、市统一标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加强督促考评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将纳入各县(市、区)政府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市粮食局将加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和成效,努力推动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强化检查考核

    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把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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