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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1-18 09:35     来源: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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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发改许可〔2023〕10号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中法〔2023〕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补齐政法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短板,提升玉林市政法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能力,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法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1 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经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估通过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版)》。

二、项目代码: 2301-450900-04-04-363177。

三、项目业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409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玉林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7个基层法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硬件设施购买;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资产管理系统、集团版授权、第三方对接等软件平台建设、操作培训及RFID抗金属标签、RFID非抗金属标签、RFID标签打印机、国产手持设备PDA购买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玉林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7个基层院的法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配套硬件购买项目总投资约354.08万元,其中: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采购费用估算313.4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3.74万元,预备费为6.94万。资金来源为申请市本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使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7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0号要求,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设计(咨询







核准

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采购项目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其他(第三方测试、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等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2018年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年修订版)(如有新政策按新的表述)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申请意见核定本工程招标具体方案。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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